GDPR 欧盟 一般数据保护法案(欧盟个人隐私保护法)基础解析
收起
会议时间:2018年6月11日 9:00-17:00 结束
会议地点:上海证大美爵酒店(浦东新区迎春路1199号 近芳甸路)
主 办 方:SCA
合作单位 : TKSG
欧盟即将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全面实施的《一般数据保护法案(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, 679/2016, GDPR )》,法案明确要求不论直接或间接识别到个人的资料,都属于个人数据范围,政府或者民间组织,均有义务保护因为业务需要,所搜集、处理、利用的个人数据。
因此,组织必须依法要建立一套系统化的管理机制(例如,引用 BS 10012 个人数据管理体系、ISO 29100 隐私保护框架等),符合 GDPR 条款 5 所要求的个人数据保护原则,一方面展现企业符合法令、法规要求(例如,建立专人专责负责、个人数据盘点、教育训练、沟通、告知等),另一方面,可以有效地落实个人数据保护控制措施(例如,整合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)。
专家解读会特别针对产品开发商,如何使开发的产品,提供符合 GDPR 条款 32 安全处理个人数据 (Security of processing) 所建议的安全功能; 对于服务供货商,符合条款 25 设计及预设之数据保护机制 (Data protection by design and by default)的要求等进行介绍。
此次学习的内容将是今后学习欧盟 《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)》的基础,是学习人员想继续成为个人数据管理体系 (PIMS, BS 10012) 规划、部署专家、审核员的基础必修知识。同时,也是成为个人数据保护与管理推动小组成员之必要条件之一。
参加人员,必须具备下列知识:
一、了解管理体系共同要求符合性标准 (ISO 19600)
● 管理体系流程 (计划-执行-确认-改善) 与 管理体系框架
● 管理体系对于组织运营风险管理的要求
● 管理体系对于高级与一般经理人如何展现领导能力的要求
● 规划管理体系时,必须考虑的项目
● 管理体系需要那些支持、资源?
● 管理体系日常运维要求、注意事项
● 如何评估管理体系的有效性?
● 如何改善管理体系的有效性?
二、 个人数据保护原则:
● 仅依据明确、合法目的取得
● 依据数据最小量原则,适当的、相关的、有限的
● 正确性与即时更新,尽一切努力,毫不拖延地消除或纠正
● 存储形式不超过允许期限
● 组织应透过信息技术或者组织管理机制,确保适当的安全性、完整性与机密性
三、了解个人数据保护相关法律、规范
《欧盟 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, European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)》
参加对象:
本次分享建议组织机构中,担任下列职能的人员参加:
● 任何参与管理体系活动的人员
● 运营风险管理相关经理人
● 公司治理、政策制定经理人
● 咨询、顾问
● 管理体系代表、审核员
● 法务与合规人员
学习重要性:
管理体系是组织日常运营活动的一部份,任何参与组织运营活动的内、外部人员,对于国际标准的了解,都有助于组织业务相关活动的推动与提升有效性。
学习目标:
本次透过参与式 (participate learning) 学习方法,结合课堂课件、小组讨论、经验交流等活动,培养参加者下列的能力:
1)了解《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)》的基本框架与精神
2)了解个人数据管理的主要活动
3)了解个人数据保护原则 (Personal Data Protection Principles) 与 个人数据管理体系 (PIMS, BS 10012) 之间的关系
学习获益:
1)提升学员对于《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)》 的了解。
2)提升学员对于个人数据管理活动的了解,协助组织推动相关管理工作。
3)了解现行个人数据管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差异,持续强化管理能力。
专家讲解内容:
内容一 欧盟 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) 框架
1)个人数据的定义 (一般、特别、高风险、例外)
2)适用范围、对象
内容二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) 个人数据保护与风险管理原则
1)合法、公正、透明地处理 (BS 10012:2017 条款 8.2.6)
2)仅依据明确、合法目的取得 (BS 10012:2017 条款 8.2.7)
3)依据数据最小量原则,适切、相关 (BS 10012:2017 条款 8.2.8)
4)正确性与即时更新,尽一切努力,毫不拖延地消除或纠正 (BS 10012:2017 条款 8.2.9)
5)存储形式不超过允许期限 (BS 10012:2017 条款 8.2.10)
6)组织应透过信息技术或者组织管理机制,确保适当的安全性、完整性与机密性 (BS 10012:2017 条款 8.2.11)
内容三 一般企业如何满足欧盟 一般数据保护法案 (EU GDPR) 要求——个人数据管理体系 (PIMS, BS 10012)
1)个人数据与隐私管理组织 (Organisational requirements)
▷ 组织安排:主要人员与责任 (Data Protection Roles and Responsibilities)
▷ 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内容 (PIMS policy)
2)个人数据与隐私管理规划:
▷ 个人数据与流程盘点 (Data inventory and data flow)
▷ 个人数据隐私风险评鉴 (PIA, Privacy Impact Assessment)
▷ 个人数据隐私风险处理 (PRT, Privacy Risk Treatment)
▷ 从服务、产品设计过程,导入隐私保护功能 (Privacy by Design and Default) 之要求
▷ 高风险个人数据保护原则 (High-risk personal information)
3)服务商注意事项
安全处理个人数据 (Security of processing) 的要求
4)产品开发商注意事项
设计及预设之数据保护机制 (Data protection by design and by default)的要求
内容四 总结 / 问题提问 / 考试
● 对全天讲解内容进行总结,回答参加人员的提问。
● 学习结束后,所有学习人员均可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针对此次学习情况进行的测试。
注:测试为网络形试考试,学习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参加,参加测试合格人员,将发放结业证书。(本次专家咨询讲解为英国皇家品质学会 (CQI) / 国际审核员注册协会 (IRCA) 认证培训机构 Hermes infotech Inc. 授权)
参与方法:
1)可直接在活动行中提交报名并支付费用。
(重要提醒:在活动行中直接支付费用,如遇退费,活动行平台将收取10%服务费,请确认后再支付。)
2)可与主办方联系。
收费说明:
★ SCA联盟成员参加学习,享受费用优惠;
★ 其它单位、机构参加学习2000元/人(含全天参与、资料下载、会后上网考试、考试合格证书领取、活动当天上下午茶息、中午自助午餐、增值税普通发票)
报名联系:
联系人:杨小姐
联系电话:021-51099961
EMAIL: Jessica.yang@smart-alliance.com